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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晓菲律师,北京盈科海淀律师事务所律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

20年执业经验

业务范围:金融消费者、投资者的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旨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出具投资尽职调查报告、投资法律意见书、法律顾问服务、投资者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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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深圳秋实惠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决定
来源: | 作者:焦晓菲律师 | 发布时间: 851天前 | 315 次浏览 | 分享到:

深圳秋实惠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近日,协会收到深圳证监局对你公司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秋实惠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暂停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责令你公司暂停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根据《决定》,协会认为你公司在内部控制、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风险,不符合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要求,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相关自律规则,现决定暂停你公司私募基金募集业务。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立即停止私募基金募集活动,暂停业务期间不得从事下列活动:签订新的销售协议、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认/申购(认缴)。

  你公司在暂停业务期间应做好现有客户的服务工作。


​​​​​​​​​​​​​​​​​​​​​​​​​​​​​​​​​​​​​​​​​​​​​​​​​​​​​​​​​焦晓菲律师
平生有微尚,法礼维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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