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晓菲律师,北京盈科海淀律师事务所律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
20年执业经验
业务范围:金融消费者、投资者的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旨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出具投资尽职调查报告、投资法律意见书、法律顾问服务、投资者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为私募基金、资管产品、委托理财、银行理财产品、保险投资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集合理财计划、杠杆基金份额、期权、融资融券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可靠法律服务!
上海景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近日,协会收到上海证监局对你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上海景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采取暂停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暂停了你公司办理基金销售业务6个月。
根据《决定》,协会认为你公司在内部控制、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风险,不符合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要求,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相关自律规则,现决定暂停你公司私募基金募集业务。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立即停止私募基金募集活动,暂停业务期间不得从事下列活动:签订新的销售协议、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认/申购(认缴)。
你公司在暂停业务期间应做好现有客户的服务工作。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